【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一审被判20年】据@襄阳中级法院,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案今天在湖北襄阳中院宣判,王永春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经查,王收受67个单位和个人款物4856万,并对424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王永春因自首和立功获轻判,其当庭表示不上诉。其系周永康"嫡系",曾接蒋洁敏授意违规为他人办事。
【个人简历】
1983年08月——1999年09月,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1999年09月——2000年06月,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年06月——2004年10月,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年10月——2007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7年11月——2008年0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8年02月——2009年08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2009年08月——2011年04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1年04月——2014年06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中纪委:中石油副总王永春被查
【中纪委: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 正接受组织调查】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华网)
王永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王永春郭永祥同日被提起公诉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消息来源: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