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朋友会更倾向于购买
大公司的保险
,觉得名气大,排名前的保险公司更靠谱。
毕竟很多保险一保就是几十年甚至终身,很多人会觉得大公司的产品似乎理赔更可靠,自己的保单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而如果选择
小品牌
的保险公司产品,会担心长久的承诺可能会难以兑现。
对于这些很多朋友担心的问题,小易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这个话题。本篇主要内容如下:
小保险公司其实也不小。
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保险公司如果真的破产了,我的保单会有影响吗?
01 小保险公司其实也不小
根据
《保险法》
第68-70条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亿元
,且必须为
实缴货币资本
(其他形式的资产是不可以的,必须是实缴的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审核对于股东资质、注册资本、经营效益等方面都要符合极其严格的要求。
由此看出,其实国家对保险公司成立条件要求极高。
实际上,目前的即便是很小的保险公司,也极少有实缴注册资本低于10亿的。
2017年以来,正佳人寿、福泰财险、福康人寿和中阿人寿4家保险公司筹建申请因股东经营定位不明确被拒。
自2018年以来,除了股东方面背景特殊、外资保险资管以外,新保险机构获批成立的寥寥无几。而
每一家已经成立的保险公司都会受到我们国家的政府机构强力监管。
从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要求来看,小易同学认为:
所谓的“大”或者“小”更多的是
过往业绩
或者
客户存量
的大或小,和每一家保险公司正式开展业务的时间长短有关系。
而从合规、监管、客户权益角度甚至投资能力来看,
单纯用“大或小”
去形容一家保险公司
不太恰当
,也
不够准确
。
我们更应该从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
、
产品设计、服务体验、投诉率
等多维度去评价一家保险公司。而不应该单纯从品牌或者保费规模来评价一家保险公司。
值得一说的是,2016年原保监会正式实施的“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
构建了一套与美国RBC、欧盟SolvencyⅡ三足鼎立且具备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体系。
尤其是在2018年4月,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合并成为银保监会后,包括“偿二代”的二期工程的启动,目前国家监管机构对于保险机构的审批、监管的力度更甚于前。
“偿二代”全称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2015 年 2 月,保监会发布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 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根据过渡期试运行情况,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决定正式实施偿二代,自 201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 号-第 17 号)》。与“偿一代”侧重定量监管和规模导向的特征相比,偿二代”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风险大小及风险管理能力,整体监管框架可分为三支柱。其中,一支柱为“资本充足要求”,二支柱为“风险管理要求”,三支柱为“信息披露要求”,分别从定量、定性、市场约束三个方面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管。
02 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吗?答案是肯定的,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但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靠谱吗?
并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要破产真不容易,我们看看我国的保险法是如何规定的。
2.1
责任准备金制度
《保险法》第98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2.2
公积金制度
《保险法》第99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保险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2.3
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不能低于100%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令》(2021年第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中国银保监会应当采取以下全部措施:
监管谈话;
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的计划;
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限制向股东分红
《保险法》第101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2.4
隐形的金融巨头公司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简单来讲,就是给保险公司卖保险的公司。保险公司需要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用来分担风险。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举个例子,你买了一份1000万的意外险,即使保险公司认为自己有能力承担风险,银保监会也会强制要求,将保费分一部分给再保险公司,成功实现第二次的风险转移。
2.5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受到监管,限定了投资范围
我买保险的钱,在没有发生赔付情况的时候,这些钱保险公司都拿去做了什么?
保险公司的投资有着严格的限制。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的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
不能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不能从事创业风险投资;
不能购买st股票。
《保险法》第106条: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银行存款;
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投资不动产;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的所有投资,都要求
“稳”
,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决定了他们的投资风险很低,投资收益率也不会高。
你买的保险,回报肯定不会高,但长期稳定!
03 保险公司如果真的破产了我的保单会有影响吗?
如果,经历这样严格的监管,保险公司最后还是破产了,怎么办呢?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保险业务受让方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转让方保险公司依照原保险合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负有的义务。
即便保险公司真的解散,你的保单,
只是会换一个保险公司,名字换了而已
。
《保险法》第100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破产,就用保险保障基金进行救助。
所以就算发生了这种极端情况,我们所购买的保单也是没问题的,只是换了一家公司而已。
所以,综合来看,中国大陆的保险公司有多重机制保障,在金融体系中是非常安全的,无需太执着于品牌或者保费规模的“大或者小”。
了解自己的真实需求,匹配到价格、保障内容都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可能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