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解读⑥丨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整治居民楼院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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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晓哲

第六件市办实事:

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户),完成住房保障7000套(户),整治居民楼院500个,改造农村危房1200户

1.哪些房屋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

答: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危旧房和城中村。危旧房是指用于居住的筒子楼、破旧平房和倒危房。其中,筒子楼是指缺少独立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的非成套住宅楼;破旧平房是指没有给排水、燃气等基本公共配套设施,居住条件恶劣且房屋破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平房;倒危房是指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D级房屋。

2.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相关拆迁计划和咨询政策?

答:各区、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市民可以直接向相关区、市棚改责任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市南区 市南区城建局开发管理科 88729932

市北区 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66952732

李沧区 李沧区建管局棚改科 87619115

崂山区 崂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规划土地科 88999758

西海岸新区 西海岸新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村改科 85172907

城阳区 城阳区建设局开发处 87968577

即墨区 即墨区住宅办 89063051

高新区 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68686961/68686962

胶州市 胶州市房产管理局 82289289

平度市 平度市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 88338897

莱西市 莱西市城市化办 88472222

青岛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8727012

3.如何申请住房保障,怎样保证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答:本市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在街道受理初审、初次公示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二次公示。建立了“六部门联审制度”,由房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在保障房分配上通过综合计分,真正让最急需住房保障的家庭和群体享受到优惠政策。

4.居民楼院整治提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整治内容主要包括:(1)对居民楼院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占毁绿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2)做好整治后垃圾清运工作,对整治后场地实施绿化、硬化、美化。(3)具备条件的居民楼院,将采取“草改乔、灌改乔”保绿增绿方式,发展林下停车,深度挖潜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

5.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程序、原则、方式、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严格按照农民自愿申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再由镇政府入户审核,报区市审批。

主要改造方式有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在改造过程中,制定了“五统一”改造标准,即:统一设置危房改造后的门牌编号;统一将木质门窗更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室内统一铺装瓷砖或水泥地面;统一装吊天棚;内外墙统一粉刷,内墙白色腻子,外墙粉刷统一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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