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通报食品抽检情况 这6家店的部分产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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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糕点、酒类、饮料、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9类201批次样品,合格194批次,不合格7批次(含1批次餐饮具)。

据了解,此次抽检的总体情况是,糕点1批次、酒类2批次、饮料9批次、肉制品5批次、调味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17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含1批次餐饮具);乳制品2批次、豆制品2批次均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具体是:

(一)宝鸡市金台区阿香米线店使用的标称西安市白云豆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4日生产的内酯豆腐,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0.14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宝鸡市金台区一品尚渔小吃店使用的标称西安市白云豆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6日生产的内酯豆腐,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15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高新开发区八佳购物超市销售的宝鸡市渭滨区秦源麻花店2018年7月9日生产的麻花,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148mg/kg,标准规定≤100 mg/kg。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宝鸡高新开发区新鲜屋饮品店2018年7月9日加工销售的酸奶,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2018年7月10日加工销售的巴氏杀菌乳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宝鸡高新开发区三味渔府餐厅2018年11月6日使用的水滴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凤县百合人家农家乐餐饮店2018年8月22日购进经营的卤牛肉,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133.0 mg/kg,标准规定≤30 mg/kg。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金台区、高新区、凤县等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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