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三迪小区的业主心中有个疑问:2019年陕西物业管理条例在宝鸡市贯彻落实情况到底怎么样了,三迪小区的艾邦物业说宝鸡市不执行省上的条例,我们业主想要个明确的答复。
近日,二三里资讯从金台区住建局了解到情况如下: 按照《关于加强物业小区水电费公摊及供暖问题等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宝金住建发(2019)180号文件要求,因各地物业成本不一样,在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收费标准等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宝鸡市物价局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价综发【2015】12号)和《宝鸡市物价局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宝市价综发【2018】121号)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宝政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用电费(照明、水泵、电梯运行等电费)单独计量,严格按照相关价格政策向业主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并负责公共区域的表后维修养护责任。 关于张先生所投诉问题,已与其本人联系并针对此政策已解释。
所以,广大业主明白了吗?宝鸡市暂时不实行2019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在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收费标准等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宝鸡市物价局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价综发【2015】12号)和《宝鸡市物价局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YFL)